关于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苍南人事局 日期:2003-05-19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3]7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市人事局要求,对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我县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3年5月15―16日。报名须由本人申请,填写《200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贴好同底片一寸免冠近照二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继续报考的,须提供上年度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到县经贸局报名。

附件:

考务文件

报名表

考务工作计划
报名登记表
汇总表
报考条件

工作年限证明

苍南县人事局   

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