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作者:苍南人事局 日期:2004-03-02 浏览

关于公布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龙港镇: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3)74号、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专(2004)6号和市人事局温市人(2004)78号文件通知,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已经审定。我县合格人数为1名(潘志华同志),现予公布。请尽快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本人。

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2003年10月12日。

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科目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3个科目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各科成绩可通过声讯台查询,查询电话:16885111。

苍南县人事局

OO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县职改办、龙港镇城镇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