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设苍南县“高、中级人才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建设温州市“高级人才库”工作的通知》(温市人〔2003〕90号)文件精神,结合苍南实际,决定建设苍南县“高、中级人才库”。这是实施人才强 县和苍南跨跃式战略目标的需要;是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的需要;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在全县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聘任制的需要。现将我县高、中级人才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入库工作在全县企业(含民营企业等)、事业和机关单位中进行(不含省、市属在苍单位)。 二、入库对象 1、全县现有在职在岗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含户粮不在本县的受聘人员); 2、①全县现有在职在岗的(或在册及返聘)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和硕士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②外县外地区来苍服务(柔性)的;短期工作、随项目和智力服务的高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入库要求 1、凡入库的高、中级人才应分别填写县人事局制发的《高级人才登记表》(附件一)和《中级人才登记表》(附件二)一式两份。 2、高、中级人才入库工作面广量大,时间性、业务性强,请各有关单位精心安排、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任务。为了加快进度,提高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本单位对高、中级人才管理,凡是专业人才较多(10人以上)、有计算机设备的部门单位,原则上要求应将《高级人才登记表》和《中级人才登记表》输入县人事局制发的《高级人才登记》和《中级人才登记》计算机软件,软件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3、建设高、中级人才库工作要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和岗位设置工作挂钩。为此,填报必须及时,入库对象必须逐一进行审核把关,保证准确无误。《高级人才登记表》、《中级人才登记表》和《高级人才登记》、《中级人才登记》计算机软件由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后务必于2004年5月底前送交县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4756231。 4、人才入库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工作,因此,要有专人负责,对转入正常运转后对新增加的高、中级人才要及时补充入库,扩大库存量,对人才情况变化或更改,要及时反馈信息。 苍南县人事局 二OO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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