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收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简章
作者:苍南人事局 日期:2004-07-16 浏览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卫生局  苍南县监察局

关于公开招收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简章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3?1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收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对象:户籍所在地属苍南县常住人口、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和护理专科放宽到35周岁)的符合招收专业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以上各时间计算到报名结束时(2004年7月8日)止。

二、报考办法:

1、招收专业和名额:招收专业11个,名额51名。(详见附件一)

2、考试范围:(各科总分为100分)。

1)、临床医学专业考试:诊断学

2)、麻醉专业考试:临床麻醉学

3)、临床检验专业考试:血液检验学

4)、影像专业考试:影像诊断学

5)、药学(药剂)专业考试:药理学

6)、血液管理专业考试:血液检验学

7)、预防医学专业考试:流行病学

8)、康复医士专业考试:诊断学

9)、助产士专业考试:基础护理学

10)、护理专业考试:基础护理学

11)、病案管理专业考试:卫生统计学

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专业岗位条件招收名额的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备取人员进行政审、体检,再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中按专业岗位条件招收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某一专业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收名额的,经考试后,先淘汰1名最低分,然后列入政审、体检,再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中录取。如某一专业报考人数与招收名额均为1人,划定60分为合格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体检合格后录取。如高学历人员在本学历专业岗位条件未能录取的,可以再参加本专业低学历岗位条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政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

2)、被处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

3)、其他问题。

5、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见附件二)。

三、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相应专业岗位。

2、报名时间:2004年7月6日至8日。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名地点:苍南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锦园大厦四楼)。

5、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还须携带人事代理手续,已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毕业生还需县人事局开具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介绍信、已有单位的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录取前后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卫生局 

                     苍南县监察局

                      二??四年七月一日

 

附件一

招  收  名  额

 

专业

需求数

  历

需求单位及分配名额

  注

本科

大专

中专

临床医学

6

 

6

 

县疾控中心1、金乡医院2

马站医院3

不含中医临床,

需求数中女性至少3名

麻醉

1

 

1

 

县中医院1

 

临床检验

7

 

5

2

县医院2、县三医1、县中医院1

县疾控中心2、宜山医院1

 

医学影像

6

 

5

1

县医院1、三医1、中医院2、

宜山医院1、马站医院1

需求数中女性至少1名

药学(药剂)

7

 

5

2

县医院2、县三医2、宜山医院1

金乡医院1、马站医院1

不含中药

血液管理

1

 

1

 

县医院1

 

预防医学

2

 

 

2

县疾控中心1、马站卫生监督所1

 

康复

1

 

1

 

金乡医院1

 

助产

1

 

 

1

县医院1

 

护理

18

 

 

18

分配各医疗单位

 

病案管理

1

 

 

1

县三医1

 

说明:1、表中要求中专或大专学历均含及其以上学历;

      2、有关相关专业由卫生部门界定。

附件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十二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