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温州市党政机关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纪律
作者:admin 日期:2005-05-08 浏览

2005年温州市党政机关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纪律

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并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员校验证件及笔迹,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按规定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三、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
四、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五、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
六、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七、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