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的通知
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05〕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05年度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今年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5日进行,具体为:
上午9:00-11: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下午2:00-4:00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
二、专业设置及报考条件。考试设药学和中药学二个专业。报考条件按省人事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人专〔2001〕13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三、答题形式及要求。今年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我县报名时间为2005年5月24日至27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5年度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2004年后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参茸市场90号二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报考时要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和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对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收费。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310号文件执行,即考试费按每人70元收取。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的具体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8903334。
七、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定于10月25―28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2005年度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于2005年12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今年的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该类考试实施的最后一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05年度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报考条件
2、2005年度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报名表
3、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苍南县人事局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抄送:省市属在苍单位
附件1:
2005年度全省医药行业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文件依据:浙人专〔2001〕132号)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及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以上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2年。
3.取得非药学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含非药学专业中专)从事药学工作满6年。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苍人职改〔2005〕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