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作者:人才培训中心 日期:2005-05-2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县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企业的资质,促进我县经济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分批分期举办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初级职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对象

在我县企业从事土建(工民建)、市政工程、市政园林、给排水、道路与桥梁、水利工程、建筑水利安装、建筑装饰、矿建工程等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

二、培训人员条件

1、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的培训。

2、担任技术员职务满4年,或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专业不对口的大专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培训。

三、培训工作计划

培训工作分批分期进行,首期拟招收培训人员120名,培训对象对晋升助理工程师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后若干期人员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办法

培训单位需提供《参加培训人员汇总花名册》一式一份,个人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证明,一寸免冠近照2张,培训资料考务费合计捌佰元,到县人才市场(灵溪镇江湾路口锦园大厦四楼)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培训要求

1、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县人才培训中心(灵溪镇江湾路口锦园大厦四楼);

3、教材、课程安排等资料开学时领取;

4、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县职改办发给合格证书,作为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64762914    64766002    26869889

    址:www.cnrsj.com

 

 

苍南县人才培训中心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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