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人事文件资料选编(第十四辑)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05-08-11 浏览

关于征订人事文件资料选编(第十四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关于征订〈人事文件资料选编〉(第十四辑)的通知》(浙人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现将征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书刊、资料内容。

由省人事厅编辑的《人事文件资料选编》已连续发行了13辑。《人事文件资料选编》对各级人事部门及时了解、系统掌握人事工作方针政策,促进人才人事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广大人事工作者的欢迎。应大家的要求,省人事厅将编印第十四辑《人事文件资料选编》,该辑收集了2004年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等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人才人事工作方面的122个文件,内容包括机构改革、公务员管理、培训教育、人才与专家、职称与资格考试、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等8个部分,约80万字,每辑工本费35元。拟于今年8月发行,征订回执见附件。

另外,2004编印的《人事文件资料选编》(第十三辑)省人事厅尚有部分留存,需要征订的单位可一并征订,每辑工本费为38元。

二、具体征订办法。

请各有关单位于91日前携带征订回执来县人事局办公室办理征订手续。

联系人:潘钦锋 许迎春

联系电话:0577-64761487

 

 

苍南县人事局  

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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