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的通告
作者:检察院 日期:2005-10-12 浏览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的通告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5名国家公务员为检察干部,现将选调方案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检察事业;

2、在县直属单位或乡镇机关工作的国家公务员;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5831以后出生);对公安从事侦查工作、对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的或已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0831以后出生);

4、专业及学历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本科;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科毕业又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律本科。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要求170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以上,身体健康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

二、公开选调办法

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051024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 530

报名地点: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报名方法:报名者持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介绍信、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2寸正面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与选调名额之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足15名,按资格审查合格者与选调名额之比31的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由院党组重新研究决定方可开考。

2、笔试、面试: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注重应试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的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不考案例。面试侧重了解应试者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以及对有关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数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4、选调。根据考察结果和选调职位匹配性要求,由院党组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在苍南县人才网公示3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工作在县检察院院党组领导下进行,联系电话:68703007   68703015(县检察院政治处)。

附:1、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报名表。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00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