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公务员管理科 日期:2005-12-13 浏览

关于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考试工作的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学习教育,根据温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机关中进行公务员法的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考试人员为全县公务员(含参照、依照人员)。市委管理的县()领导干部的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二、考试时间与形式

    全县统一考试分二批进行,第一批考试时间为1216(星期五)下午200--400;第二批考试时间为1217(星期六)上午900--1l00。考试采用开卷形式。

    三、考试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教材为基础,包括公务员法的出台背景、立法依据、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适用对象,公务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公务员管理的原则、各个管理环节的有关规定及法律责任等。

    四、考试组织形式

    县机关、各乡镇考试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领导为主考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单位的考风、考纪进行监督。

    五、要求

    l、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乡镇认真填写《公务员法》考试安排表,于1214日前传真给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传真号码:64761363)。领取试卷时间为1216(星期五)上午。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密封,统一于1219(星期一)上午交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由县行政学院统一阅卷。

    2、考试结果作为公务员登记(过渡)、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员法的考试工作,确保试卷的保密,考场要做到严肃、认真、规范。

苍南县委组织部

苍南县人事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公务员法》考试安排表

 

单位:(盖章)

考试时间

考试人数

考试地点

主考人

第一批

1216日下午

200-400

 

 

 

第二批

1217日上午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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