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蔡振明同志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作者:事业科 日期:2006-11-29 浏览

 

苍人职改200638

 

关于公布蔡振明同志

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司法局:

经量化考核和专业基本知识考试,并经温州市律师专业职务评审专家小组业绩评估和答辩,确定蔡振明同志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温州市人事局温人专2006111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任职资格时间从2006813日开始计算。

 

苍南县人事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