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蔡振明同志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苍人职改〔2006〕38号
关于公布蔡振明同志
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司法局:
经量化考核和专业基本知识考试,并经温州市律师专业职务评审专家小组业绩评估和答辩,确定蔡振明同志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温州市人事局温人专〔2006〕111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任职资格时间从2006年8月13日开始计算。
苍南县人事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苍人职改〔2006〕38号
关于公布蔡振明同志
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司法局:
经量化考核和专业基本知识考试,并经温州市律师专业职务评审专家小组业绩评估和答辩,确定蔡振明同志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温州市人事局温人专〔2006〕111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任职资格时间从2006年8月13日开始计算。
苍南县人事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