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事局关于组织苍南县届学科带头人进行健康休养的通知
苍人专〔2007〕43号
苍南县人事局关于组织苍南县
首届学科带头人进行健康休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学科带头人系各有关单位的业务骨干和技术学术带头人,长期坚持在科研、教育、卫生、生产第一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为了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加强我县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为实现我县“后发崛起、全面跨越”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根据苍委发〔2005〕139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于2007年5月份开展苍南县首届学科带头人健康休养活动。现将健康休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休养的对象:
苍南县学科带头人。
二、健康休养的期限
健康休养的期限为6天。健康休养期间按工作计算,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健康休养的期限
健康休养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休养地点为昆明→大理→丽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健康休养的经费
健康休养的经费由县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五、报名办法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健康休养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在5月10日前报县人事局事业科。
联系人:詹应文 联系电话:64756231
二○○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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