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苍南县招收医学类高校毕业生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7-08-22 浏览

2007年苍南县招收医学类高校毕业生笔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07年苍南县招收医学类高校毕业生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取准考证时间:829--31日;

2领取准考证地点:苍南县人事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公园路2),考生携带《领准考证凭证》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领;

3、考试时间:200798上午900---1030

4、考试地点:苍南县成人教育中心;

5考点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公园南路(过政法桥300m)

6笔试有关规定详见《考场规则》。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卫生局

2007822

 

 

 

 

2007年苍南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一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试时只准带黑、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铅笔小刀进入考场。

三、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等器材,已带的必须切断电源,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

    五、答题前应首先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在答题纸上答题的必须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作答;在答题卡答题的必须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八、考试结束前5分钟内不准交卷出场。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原座位等候,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答题卡,并在准考证副证上收卷签名,准许离开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题本、答题纸(卡)带出考场。否则,答卷缺少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对违反考场规则者,按《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处置。

   

                    

 

2007年苍南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2.错填姓名、准考证号的;

3.未按准考证规定的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4.未按考试规定的时间退场的;

5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未在试卷规定位置上作答的;

6.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7在考试开始前答卷或考试结束后继续答卷的

8.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2.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3.夹带、翻阅或传递参考资料(纸条)的;

4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字典)等器材的。

三、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离开考场,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考试,并给予通报。 

1.伪造、涂改学历、准考证等证件或用假证明获取考试资格的;

2.请人代考及代人考试或偷换试卷(答题卡)的;

3.有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或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处理办法。经查实,应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告知被处理人,如实填写考场违纪违规情况记录单,并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字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