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采集公务员登记信息的通知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苍南县人事局
关于补充采集公务员登记信息的通知
各乡镇,县属各部门: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补充采集公务员登记信息的通知》(温人公〔2007〕13号)要求,公务员登记工作需要补充采集并上报部分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采集内容
补充采集内容按照《公务员登记信息补充采集表》的要求填写上报。《公务员登记信息补充采集表》在附件中下载打印。各单位补充采集的人员范围,以当时在本单位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为准,人员信息也以登记当时的情况为准。
二、上报时间和要求
县公安局、财政(地税)局按规定要求输入公务员登记数据库(公务员登记软件升级包及软件操作方法 点此下载),于9月14日之前报县人事局公管科。其它单位填写《公务员登记信息补充采集表》,加盖单位审核章后,于9月14日前书面报县组织人事部门。
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公务员登记信息采集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杨快: 64761352 615857(行政网)
县人事局公管科林昭煌:64761363 638568(行政网)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苍南县人事局
二○○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