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李苗同志具有一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作者:职评中心 日期:2007-12-10 浏览

 

苍人专〔200771

 

关于公布李苗同志具有一级播音员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广播电视台:

经浙江省播音专业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定李苗同志具有一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浙广局〔2007153号文件和温州市人事局温人专〔2007131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任职资格时间从2007911日开始计算。

 

苍南县人事局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