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事业单位管理科 日期:2008-01-15 浏览

2007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07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笔试时间:

2008126

   上午:8:30---11:30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下午:1400---1600报考平面设计(自带作图工具)、化学工艺专业笔试

    2.考试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灵溪镇江滨路318);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121--22日;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证》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领;

4领取准考证地点:苍南县人事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苍南县行政中心5542)

5笔试有关规定详见注意事项。

 

 

 

 

2007年苍南县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笔试有关规定

           

     

    一、在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一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内、考试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退场;考生退场,须经监考人员认可。

三、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五、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按规定要求作答;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一、   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违规行为。

二、   笔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一)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标记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的;

(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四)偷看他人答题,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五)夹带资料,偷换试卷,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的;

(六)伪造证件者;

(七)请他人替考的;

(八)未按规定,携带笔试禁用的电子设备和其他工具至座位的;

(九)未经监考人员许可提前退场的;

    (十)试卷作答情况与他人雷同的(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对于应考人员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且应考人员在3年内不得再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于应考人员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其他应考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代人考试者,由考试主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人员的作答无效,按零分处理。

    (一)不按规定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的;

(二)未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三)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或涂答题卡的;

(四)汉语以外语言文字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七、应考人员有其它违纪行为,可视其情节参照本规定第一至三条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