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人薪〔2008〕6号
苍南县人事局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任职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事局温人薪〔2008〕15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任职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抓紧时间上报。2008年我县八级及以上职员首批上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
联系方式:县人事局工资福利科(行政中心536室),电话:68881520。
二??八年五月五日
温人薪〔2008〕15号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岗位等级任职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为了妥善解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根据温政办〔2001〕84号文件的规定,现就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任职资格考核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名称、人员申报条件,仍按温政办〔2001〕84号文件要求确定。单位要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
二、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培训,采取自愿参加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及任职资格的确定按温政办〔2001〕84号文件执行。
三、取得任职资格并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分别按以下对应
关系执行。即:六级职员执行现十级职员岗位工资;五级职员执行现九级职员岗位工资;四级职员(副职)执行现八级职员岗位工资;四级职员(正职)执行现七级职员岗位工资;三级职员(副职)执行现六级职员岗位工资。
四、2006年7月1日以后至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申报。经市人事局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视作为取得相应岗位等级任职资格的人员,从文件公布任职资格的次月起直接兑现待遇。
五、今后上级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 温州市事业单位职员任职资格审核表
2. 温州市事业单位职员等级任职资格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
3. 温州市事业单位职员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
4. 温州市事业单位职员任职资格申报和材料要求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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