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8-12-05 浏览

苍南县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县政府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工作力量,满足工作需要,县行政执法服务中心(隶属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全民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文秘工作人员2

二、选调对象与范围

苍南县全民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对事业忠诚,具有良好品行;

2、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凭单位证明)

3、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3131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考察,最后确定选调人选。

1、报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介绍信和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县行政中心822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12111212。选调需求数与报考数达到1:2开考,否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不开考。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另发)。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3、考察:对选调入围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经县人事局核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请县监察局参与监督。选调人员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报县人事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通知如有不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解释。

 

 

OO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