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苍南县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9-07-22 浏览

关于2009年苍南县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

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09年苍南县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规定,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列入考核的对象为:经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笔试入围,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     列入考核的对象应在85日前将本人档案转至苍南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户籍关系在县外的应将本人户籍转回到原生源所在地。

三、     考核提供的材料:《苍南县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考察情况登记表》,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由单位或所在村居签署意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婚的另提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表》。

四、     83--5日将《苍南县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考察情况登记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等材料送交县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苍南县行政中心542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