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苍南县人事局
关于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加强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工作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专业
本次共选调5名本县全民事业单位编制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教育、卫生除外),其中,文秘专业1名(男性),专业不限4名。
二、选调条件及岗位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1、文秘岗位1名。条件:男性,全日制中文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接访岗位4名。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乡镇中层可放宽到42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报考人员按资格条件只能填报一个相应专业岗位。
报名地点:老县府车库二楼信访局办公室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至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址:苍南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8712300、68709169。
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从事工作岗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照3张等。
四、选调办法
视报名人员情况,选调办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形式由县信访局会同县人事局另行研究确定。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经县人事局核准后,由县信访局和县人事局组织实施,并请县监察局参与监督。
本通知如有不尽事宜,由县信访局具体负责解释。
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苍南县人事局
二??九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