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苍南县人事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9-08-03 浏览

 

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苍南县人事局

关于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加强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工作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专业

本次共选调5本县全民事业单位编制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教育、卫生除外),其中,文秘专业1名(男性),专业不限4名。

二、选调条件及岗位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1、文秘岗位1名。条件:男性,全日制中文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71日以后出生)。

2、接访岗位4名。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71日以后出生),乡镇中层可放宽到42周岁(19677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报考人员按资格条件只能填报一个相应专业岗位。

报名地点:老县府车库二楼信访局办公室

报名时间:2009810日至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址:苍南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871230068709169

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从事工作岗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照3张等。

四、选调办法

视报名人员情况,选调办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形式由县信访局会同县人事局另行研究确定。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经县人事局核准后,由县信访局和县人事局组织实施,并请县监察局参与监督。

本通知如有不尽事宜,由县信访局具体负责解释。

 

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苍南县人事局

  二??九年八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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