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苍南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列入考核人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9-08-13 浏览

2009年苍南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

列入考核人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2009年苍南县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现将2009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11进入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列入考核的对象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片区(少数民族单列)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考核对象。如遇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高者优先。公示期813-19日。

二、    选岗:进入11考核对象按片区(少数民族单列)公布的村(社区)岗位,按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选岗时间:200991日上午900

选岗地点:苍南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选岗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    830前,列入11考核对象本人档案在外县的应将本人档案转至苍南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户籍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在县外的应将本人户籍和组织关系转回到原生源所在地。

 

 

??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