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禁毒社工招聘简章
作者:综合计划科 日期:2009-08-28 浏览

苍南县禁毒社工招聘简章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禁毒工作实际,苍南县禁毒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工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计划共66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热爱禁毒工作。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以200993日之前的户籍地为依据)或2009年毕业的苍南县生源的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4、年龄:男性为 196493198893期间出生,女性为 1969 93日至1988 93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以乡镇为报名单位。报考人员按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进行报名,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户籍的按原生源所在地乡镇进行报名,不得跨乡镇报考,不得兼报。

2、报名时间:200994――96

3、报名地点:县行政副中心(老县府)后座楼108 

4、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报名表自行从苍南人才网下载,填写完整。

5、报名费:40元。

四、招聘办法

根据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按以下程序招聘: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为禁毒法、心理学和应用文写作。

2)体检、政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乡镇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政审。

3)招收聘用: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和今日苍南报公示5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取消资格的不再替补)。公示期满,由县禁毒办按各乡镇招聘计划数予以聘用。同分条件下,按退伍军人、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学历的顺序优先。

五、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禁毒办。

苍南县禁毒办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