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人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1名。简章如下:
一、选调计划:
县人防办工程管理所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本县事业编制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包含教育、卫生系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具有三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人防办(行政中心628办公室)。
3、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从事工作岗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照3张等。
四、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进入面试。面试?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占50%。若选调报名人数不足3(含3)名,则不另行组织笔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选调。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进入考核。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六、考核合格,经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事局、苍南县人防办。
联系电话:县人事局事业人员管理科0577―68881517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0577―68881355
2009年10月12日
附:《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