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作者:职评中心 日期:2009-10-16 浏览

遗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经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需提供的材料:
    1
、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温州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两份;(其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经单位核实并盖章,当地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经当地人事部门核实并盖章)
    2
、刊有证书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一份(整张报纸原件);
    3
、温州市人事局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一份;
    4
、原合格人员登记原件(登记表在本人档案中);
    5
、一、二寸免冠白底近期彩照两张(同底版);
    6
、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5元。
   
二、经浙江省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需提供的材料:
    1
、本人遗失证书要求补办的报告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
、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一式三份(温州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3
、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二份(温州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4
、评审公布文件一份,复印并盖章;
    5
、温州市级报纸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整张报纸一张;
    6
、本人二寸免冠白底近期彩照两张;
    7
、本人联系手机及电话号码。
   
三、经温州市评审(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需提供的材料:
    1
、填写《遗失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报告单》一式二份(温州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2
、温州市级报纸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整张报纸一张,
    3
、本人二寸免冠白底近期彩照两张。
   
说明:
    1
、经全国、全省统一考试或经浙江省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须由温州市人事局上报省人事厅办理。
    2
、经温州市评审(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在温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