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潘友艺等2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苍人专〔2009〕73号
关于公布潘友艺等2位同志
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量化考核和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并经温州市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评审专家小组业绩评估和答辩,确定潘友艺等2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温州市人事局温人专[2009]171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苍南天信仪表有限公司:潘友艺
浙江奥新仪表有限公司:范叔卫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09年10月22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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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