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刘维团等11位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苍人专〔2011〕15号
关于公布刘维团等11位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省建筑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0年12月24日评审通过,刘维团等11位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温州市人事局〔2011〕47号文件通知,现予公布:
苍南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刘维团
温州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鸿志
苍南县广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陈其广
苍南县村镇规划处:吴萍 曾宏伟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黄加坡
苍南县县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林世埕
苍南县教育局督导室:王大领
苍南县规划建设局龙港分局:鲍中港
苍南县环境监测站:王丽娟
苍南县灵溪环境监理所:黄定建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