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县大调解协调指导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11-09-06 浏览

关于公开选调县大调解协调指导中心

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

 

县大调解协调指导中心为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对象、条件

1县属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名时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831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对事业忠诚,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

二、公开选调计划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3名,具体岗位服从县政法委统一安排。

三、公开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面试、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1914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地点:县政法委政治处(县行政中心604室)。报名办法: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照3张。

(二)笔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成绩占总分60%(总分按100分计)。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未达到5:1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名额。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划定入围面试分数线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具体负责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占总分4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笔试、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自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五)选调。根据考察结果,召开政法委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在苍南人才网上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

县政法委政治处0577-68881783

县人事局事业人员管理科0577-68881517

附件: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苍南县人事局

中共苍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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