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职评中心 日期:2011-09-07 浏览

关于做好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政办〔2011108号文件精神,全县评选学科带头人70名、专业骨干130名。为了做好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推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1.范围。县级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的推荐报名对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条件。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科学发展观理论,男性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特殊贡献的可以放宽),在本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和权威性,连续3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推荐学科带头人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成果获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2)获得省、部级星火奖、丰收奖、社会优秀科学成果奖等。

(3)获得省级部门以上;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或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4)取得副高级职称以后,省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优秀论文,并被公认为我县某行业或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卫生系统必须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3年,近五年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篇及以上;或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五篇及以上。

(5)论著或作品集在国家级独著一本或省级二本以上。

(6)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人员。

(7)在医疗卫生方面,具有县级以上专业科研成果一项以上;或成功引进新技术填补专业技术空白一项以上;推荐临床类的学科带头人,必须在各县级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工作。

(8)在教育方面,获市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或评为县第一层次(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第三层次(学科骨干教师)的名优教师,或中高履职考核优秀获得者,或在省级作过报告、讲座,执教公开课。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报名时间定于201195日至1015。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填写《苍南县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评审报名表》(见附件1,需A3纸双面打印),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和业绩材料等,按目录装定成册。向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审核经办人签名、主管部门盖章。主管部门按《苍南县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评审报名汇总表》汇总(见附件2,书面、电子形式各1份),于1015送县人事局职评中心。

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根据推荐报名情况,确定我县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的具体分配名额,并请市级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电话:0577-68881518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