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培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职评中心 日期:2011-09-21 浏览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培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培育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培育工作计划

为优化人才使用环境,进一步激发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培育优秀人才。

一、培育计划

选拔培育优秀人才200名。其中县级学科带头人70名、县专业骨干130名,任期三年。

二、培育办法

1、评选表彰:开展全县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县专业骨干等优秀人才给予表彰。

2、住房政策:县级学科带头人、县专业骨干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房改福利政策的,申购政府政策性或保障性住房时,由县政府根据房源,指标切块到各相关部门,予以优先安排。

3、经济奖励:分别给予县级学科带头人、县专业骨干每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0元、6000元;并且在三年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000元、10000元工作津贴(获得多项荣誉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工作津贴)。

4、子女就学:县级学科带头人、县专业骨干的子女可在全县同级别范围内就近入学,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才办予以落实。

5、继续教育:强化优秀人才的继续教育,政府安排优秀人才总数的1/3到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学习,开展科研合作;举办一期高级人才培训班,培训人员50名。

6、科研补助:对有科研项目的优秀人才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给予5万元补助;县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给予2万元补助(其中社会科学课题给予5000元补助);对我县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实行一人一议,可以给予10-100万的一次性奖励。

三、本计划试行一年,具体条款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