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关于2011年公务员普通话培训
和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事局温市人[2008]2号、苍南县委办公室苍委办[2008]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话培训对象
1.2011年我县新录用公务员。
2.县机关和乡镇公务员中
3.培训时间:
二.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对象
1.2011年我县新录用公务员。
2.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县教师进修校
四.各单位将列入培训的人员名单于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苍南县人事局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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