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孙昌乐等10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苍人专〔2012〕1号
关于公布孙昌乐等10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量化考核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并经温州市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小组业绩评估和答辩,确定孙昌乐等10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人社发〔2011〕112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苍南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孙昌乐
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延良
苍南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钱文毕
苍南县房产管理局:杨遒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东权
苍南县广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金圣利
苍南县规划建设局:周茂德
苍南县建筑设计研究院:黄大望
灵溪镇城市综合管理局:庄秋松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陈美娜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1年11月13日开始计算。
根据浙委办〔2009〕138号、温委办发〔2010〕93号有关规定,取得以上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以经同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方能予以聘任,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不予聘任。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