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人〔2012〕31号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县执法信息中心为县人民检察院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计划2名,其中计算机专业一名,法律专业一名。
二、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苍南县县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0周岁以下(
三、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4月9 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409室)。报名办法: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照3张。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操作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四)选调。考察结果合格的,在苍南人才网上公示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