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南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作者:公务员管理科 日期:2012-06-28 浏览

苍纪〔2012406

 

 

中共苍南县纪委  苍南县监察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委局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201171前参加工作),其中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工作满三年以上(200971前参加工作);

3198211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一线办案经验的,年龄放宽至198011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县直机关公务员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要求任公务员以来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

5.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同等条件下,法律或财会专业优先。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二、公开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7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县纪委办公室(县行政中心749室)。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县纪委办公室报名,并填写《苍南县纪委公开选调国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在苍南廉政网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因故放弃参加面试的,其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五)选调。根据考察结果和岗位匹配性要求,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廉政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发现问题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地址:县行政中心749办公室,联系电话:6888120268881212

 

附件:苍南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苍南县纪委   苍南县监察局        

20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