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2012苍南县毕业学员拟录用为公务员公示
作者:公务员管理科 日期:2012-09-21 浏览

人民警察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2012苍南县毕业学员拟录用为公务员公示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学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拟录用2012年毕业学员上官光杨等9人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21起到928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8881516苍南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68710025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公安局         

2012921        

 


 

2人民警察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2012苍南县毕业学员拟录用为公务员名单

序号

招考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拟录用单位

1

苍南县公安局

上官光杨

浙江警察学院

苍南县公安局

2

苍南县公安局

苏志淮

浙江警察学院

苍南县公安局

3

苍南县公安局

余德闯

浙江警察学院

苍南县公安局

4

苍南县公安局

苏春雷

浙江警察学院

苍南县公安局

5

苍南县公安局

蔡帮佐

浙江警察学院

苍南县公安局

6

苍南县公安局

陈毅

浙江警察学院

苍南县公安局

7

苍南县公安局

吴中选

浙江警察学院

苍南县公安局

8

苍南县公安局

林胜

浙江警察学院

苍南县公安局

9

苍南县公安局

陈晓晓

浙江警察学院

苍南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