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收大中专毕业生的简章(卫生)
作者:苍南人事局 日期:2003-01-06 浏览

关于公开招收大中专毕业生的简章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2〕2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收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14名(详见附表),简章如下:

一、    报考对象:上级毕业生分配就业主管部门计划派遣下达到我县的并已报到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含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我省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非在职的毕业生)和已经县人事部门开具就业派遣介绍信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可放宽到35周岁)的符合招收条件(专业、学历等)要求的人员。  

二、    招考办法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考试、政审、体检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试:(总分100分)

        1)、临床医学专业考试内容:诊断学、内科学。

        2)、麻醉专业考试内容:临床麻醉学、重症监护。

3)、影像专业考试内容:医学影像学、放射诊断。

4)、检验专业考试内容:微生物检验、血液学检验。

5)、护理专业考试内容:基础护理。

6)、卫生信息管理专业考试内容:医院管理。

        3、本科毕业加4分,专科毕业加2分。加分计入总分。

        4、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岗位招收人数的11.5划定备取人员进行政审、体检。

5、政审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被处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嫖娼、吸毒等其他问题的。

6、体检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肝炎(表抗阳性,且ALT40单位);器质性慢性心脏血管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频发性前期收缩);活动性肺结核;性病。

    三、 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相应专业岗位。

2、报名时间:200312日至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苍南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灵溪镇山前路45号)。

4、报名证件: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原复件、毕业证书原复件、二寸近照3张;往届毕业生还须携带人事代理手续;已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毕业生还需县人事局开具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介绍信及复印件,所在企业同意报考证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高等学历考试非在职毕业生还须带《就业协议书》。

5、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苍南县委组织部 苍南县监察局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卫生局

 

OO二年十二月廿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