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0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苍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桥墩卡点中队协辅警11名,其中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桥墩卡点中队协辅警(11名,其中女性1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对象: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4131日前1984131以后出生),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具有苍南县常住户口,身高男性168CM(含168 CM)以上,女性158 CM(含158 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桥墩片区及周围乡镇人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高校、中专体育专业毕业人员,体校、武校高中以上毕业人员,有体育特长人员优先。

  (二)招聘程序

  1、现场目测:五官、肢体等有缺陷者不予报名。

  2、体能测试(100分):测试内容为1001000(女:800)、60公斤杠铃卧推(女:仰卧起坐);成绩套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方法》计算。体能测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

  3、面试(100分):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 +面试*40%),按招聘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体能测试名次在前者优先;若体能测试名次也相同,以笔试名次在前者优先)予以聘用。体检、政审合格后未录取人员,录用资格保留至20121231,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择优录取。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59――511,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苍南县公安局政治处(灵溪镇江滨路128号公安局大楼505室),咨询电话:68710026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苍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三、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公安局。

 

 

 

苍南县公安局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