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0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苍南县人民法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因本院驾驶员岗位空缺2, 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苍南县户籍,男性。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A1驾照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C1以上驾照且驾龄在3年以上, 具有A1驾照者优先。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二、招聘程序

1.技能测试

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技能测试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的13入围,先择优录用2名,若本院再有驾驶员空缺,可以从其余人员中择优录用。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444

报名地点:苍南县人民法院政治处(3202室)

咨询电话:6477015364756336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3张,并填写《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

四、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除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

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经试岗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人民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