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2-2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苍南县供销社企业总公司是集体企业,主要承担县级供销社交办的任务,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综合科办事员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
(三)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国企或者机关单位工作过的优先考虑。
(四)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五)专业:财务管理、会计。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专业范围。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

时间:2024年2月26日9时-2024年2月28日17时。报考人员提供纸质的报名材料和其他的要求材料送至苍南县供销社企业总公司(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2-18号)303办公室。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③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个人简历表。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2月29日9时-2024年3月1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通过后电话短信通知面试时间。

(二)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电话短信通知具体通知面试时间。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供销社企业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电话短信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与岗位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如遇面试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数,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苍南县供销社企业总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集体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供销社企业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8897008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4年苍南县供销社企业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