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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次11月3日公示期间,一名考生自愿放弃,根据《灵溪镇编外用工管理办法》、2025年度《灵溪镇人民政府编外用工招聘公告》工作有关要求和规定,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政审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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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专职消防员招聘拟录用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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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学历 |
总成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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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其超 |
2002.02 |
男 |
大专 |
86.12 |
退役 |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灵溪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反映。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12月2日
举报反映电话:0577—68757308
联系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
邮编:325800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