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灵溪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拟面向社会招聘15名专职消防队员。
二、工作条件
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消防战斗员岗位13名:
1、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2、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
4、男性,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净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能通过达标考核;
5、退役消防军人和消防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生优先。
(二)消防驾驶员岗位2名:
1、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2、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
4、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男性,持B类以上有效驾驶证并满2年的;
5、无严重交通违章记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11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灵溪镇人民政府312办公室(江滨路18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报名表;
(3)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期间待遇
岗前培训期间(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月工资待遇为2400―6000元(含五险,按照级别档次确定薪酬)。住宿、服装、伙食由招聘单位按标准供给。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离职需要提前2个月申请;
(二)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灵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须知;
2.灵溪镇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