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8-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高校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在浙就业手续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6号)精神,自2017年12月6日起,取消高校毕业生在浙三项就业手续: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解约鉴证手续;

2、高校毕业生省内就业调整手续;

3、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上述三项手续已取消办理,希各知照!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577-64766001。
 

苍南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