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0-1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心从事社会禁毒工作,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具有苍南县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9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岗位需要,招聘男性3名,女性1名其中县公安局岗位3名(1名女性,2名男性),藻溪镇岗位1名。

(三)具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自动化水平。

(四)具有新闻、中文、文秘等与文字工作有关的专业者优先。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者具有其他不宜从事禁毒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笔试:以公文写作为主,从高分到低分(笔试分数需达60分以上)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男性取5名,女性取2名)。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对能力。按笔试60%,面试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阶段。

(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录用:经体检、政审,确定拟入围人员。

1、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在同分情况下,按“招聘条件”中优先录用的先后条件优先择岗;如不存在“招聘条件”中优先录用情形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因考生体检、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上述标准依次递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上班时间。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苍南县公安局禁毒工作指导中心(灵溪镇江滨路128号),咨询电话:68881282。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时携带《苍南县公安局招录禁毒社工报名表》(附件下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五)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期三个月鉴定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公安局。


附件:2019年苍南县公安局招聘禁毒社工报名表

                          

苍南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