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6-2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现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窗口收发(兼办公室辅助)、计量检定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性别及学历要求:

用工

岗位

用工人数

性别

学历及专业

岗位职责

岗位技能要求

备注

窗口收发

(兼办公室辅助)

1

不限

大专以上,专业不限

辅助业务受理、样品收发、报告编制整理、办公室辅助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计量检定辅助工作人员

2

不限

大专以上,机械、自动化、信息、质量管理等专业

辅助计量检定工作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2.户籍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苍南县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有基层工作经验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334室(灵溪镇上江路与迎福路路口)联系电话:0577-68802988,联系人:杨鸿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简历(附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考试、聘用

1.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入围者。

2.面试:经资格确认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及政审: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如政审和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人员与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签订劳动合同,按需要安排岗位工作。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五、其他事项

合同期满,考核称职,计量检定岗位需取得国家注册计量师资格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