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的通知》(温委发〔2018〕2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关于印发<温州市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细则>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242号)和《苍南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苍人社〔2020〕27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建立苍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按照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地位的要求,通过建立苍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县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单位为依托,由我县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2020年决定新建苍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职责任务
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以下职责与任务:
1.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2.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事业等单位培养高技能人才。
3.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研究开发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4.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四、申报条件
建立苍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苍南县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技术能手,苍南县优秀高技能人才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三名以上(除大师外)高技能人才团队。
2.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一间20平方米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3.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温州市及我县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4.有传承:在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五、申报材料
1.苍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见附件1);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苍南县+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以及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政策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苍南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六、认定程序和支持措施
1.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申办单位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2.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苍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由县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并授予“苍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3.按照适当支持原则,我县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开办经费补助。
4.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列入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活动资助范围。
5.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推荐参评国家、浙江省、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七、申报要求
2020年苍南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规定要求和份数,报送至苍南县就业人才开发科(苍南县社保大楼315室江湾路408号)。
联系人:谢忠树,联系电话:0577-68685836,电子邮箱:644822391@qq.com。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