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49名,其中特警辅警应急防暴队员20名、驾驶员11名、文职人员4名、刑警协辅警队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警辅警应急防暴队员(20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保卫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强健,反应灵敏,有较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
2.对象: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高校、中专体育专业毕业人员;体校、武校高中以上毕业人员。
3.18周岁至23周岁(即1992年1月31日前至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未婚,具有苍南县常住户口,身高173CM(含173 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两眼裸眼视力4.8以上。有体育特长人员(指曾参加全国比赛、获省级比赛前6名,或市级比赛前3名)可放宽到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CM以上。
(二)招聘程序
1.现场目测:五官、肢体等有缺陷者不予报名。
2.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成绩套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
3.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100米名次在前者优先;若100米名次也相同,以1000米或800米名次在前者优先;若再同名次,依次类推),按招聘计划1:1.5进入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
4.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100米名次在前者优先;若100米名次也相同,以1000米或800米名次在前者优先;若再同名次,依次类推)予以聘用。
5.体检、政审合格后未录取人员,录用资格保留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递补录取。
二、驾驶员(11名,其中招聘持有A2驾驶证的2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对象:23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1月31日前至197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具有苍南县常住户口,身高168CM以上,五官端正,两眼裸视力4.8以上,持有C1以上驾驶证(另招持A2以上驾驶证的2名),安全行车2年以上。
4.有公安工作经历,具有A1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测试内容:驾驶技术操作考试、面试。
2.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驾驶技术操作成绩在前者优先),按招聘计划1:1.5进入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驾驶技术操作成绩在前者优先)予以聘用。
三、文职人员(4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熟练掌握文秘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自动化水平。
5.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文秘专业,苍南县户口或苍南生源毕业生,有新闻媒体实践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总分200分(文化考试100分、计算机操作100分)、面试总分100分。
2.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
3.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按招聘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笔试名次在前者优先;若笔试名次也相同,以文化考试名次在前者优先;若再同名次,依次类推)予以聘用。体检、政审合格后未录取人员,录用资格保留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递补录取。
四、刑警协辅警队员(14名,其中女性1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苍南县常住户口或苍南生源毕业生,其中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法律、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体能测试:男性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女性测试内容为100米、800米、仰卧起坐。成绩套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方法》计算,体能测试三项均达标者进入笔试阶段。
2.笔试总分200分(文化考试100分、计算机操作100分),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
3.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按招聘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笔试名次在前者优先;若笔试名次也相同,以文化考试名次在前者优先;若再同名次,依次类推)予以聘用。体检、政审合格后未录取人员,录用资格保留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递补录取。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8日?? 5月19 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苍南县公安局政治处(灵溪镇江滨路128号公安局大楼505室),咨询电话:68710026。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苍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六、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与苍南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苍南县公安局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期三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后,待遇从优,享受养老保险等。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公安局。
苍南县公安局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