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0-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灵溪镇编外用工管理办法》、2020年度《灵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工作有关要求和规定,经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拟录用陈维千等4人为灵溪镇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灵溪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反映。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6—10月30日

举报反映电话:0577—68757308

联系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

邮编:325800

附件:2020年灵溪镇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