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3-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溪管理所、赤溪管理所驾驶员各1名,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溪管理所、金乡管理所、钱库管理所、马站管理所、矾山管理所辅助人员各1名,具体工作岗位由我局统一调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觉悟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以及良好的敬业、团队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04月01日后出生),苍南县户籍。

三、报名和录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03月29日起至2021年03月30日。

2.报名地点: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五楼人事教育科办公室,咨询电话:0577-59896026。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照,驾龄要求2年以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初审未通过者将不再另外联系,敬请谅解。

5.面试采用面试面谈形式,测试面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聘用: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说明

1.工资待遇参照全县编外用工标准。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3.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4.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