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1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苍南县户籍,男性;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C1以上驾照;

6、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8.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人民检察院1117办公室(灵溪镇玉苍路1699号),咨询电话68703068。

3.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考试资格。

三、招聘程序

1.技能测试: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技能测试,按技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政审: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4.公示: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苍南人才网和“苍南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办法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聘用人员除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

4.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附件: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