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9-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20名,其中数字勤务室工作人员14名,事故快速处理协勤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字勤务室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数字信息采录员(10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高中以上学历;

4)苍南县户口,18周岁至25周岁(即1993131日前1986131日后出生),女性;

5)身高158CM(含158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2、数字勤务信息研判员(4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大专以上学历;

4)苍南县户口,18周岁至25周岁(即1993131日前1986131日后出生),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二)招聘程序

1、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总分200分(笔试占100分、面试占100分)。

2、加分条件及分值。计算机专业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分别予以5分、3分、2分的加分。报考数字勤务信息研判员岗位的刊登发表过新闻或摄影作品的(发表时间截止2011831),依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予以5分、3分、1分的加分(共同署名的按0.5折算)。最高加分累积不得超过10分。

3、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阶段。

4、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加分),按招聘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6、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合格后从入围人员中按成绩择优聘用(同分条件下,以笔试名次在前者优先;笔试同分条件下,以面试名次在前者优先。)。体检、政审合格后未录取人员,录用资格保留至2012630,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递补录取。

二、事故快速处理及路面管理协管人员(6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不怕艰苦,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4、苍南县户口,18周岁至25周岁(即19931311986131后出生),男性;

5、身高168CM(含168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二)招聘程序

1、采用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总分300分(笔试占100分、体能测试占100分、面试占100分)。持有C1以上驾驶证者加3分。

2、体能测试内容为1001000;成绩套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

3、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笔试+体能+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阶段。

4、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体能+加分+面试),按招聘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6、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合格后按成绩择优聘用(同分条件下,以笔试名次在前者优先;若笔试名次也相同,以体能测试名次在前者优先)。体检、政审合格后未录取人员,录用资格保留至2012630,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递补录取。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928――930,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405室,咨询电话:68759057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如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四、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与苍南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期三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后,享受养老保险等。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