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2-10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专业补充公告

 

因资格审查办法未尽事宜,部分未列入资格审查办法相关相近专业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对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部分职位专业进行补充(新增),具体如下:

一、“水利相关”报考专业(职位)

城市水利

二、“水利工程”报考专业(职位)

城市水利

三、“市政工程”报考专业(职位)

土木工程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械类”报考专业(职位)

工业工程、机电一体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五、“工民建”报考专业(职位)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

六、“艺术设计”报考专业(职位)

    装潢艺术设计、动画、电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七、“水产养殖学、海洋技术”报考专业(职位)

海洋生物学

八、“环保”报考专业(职位)

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监测与治理

九、“市场营销”报考专业(职位)

电子商务、广告策划与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图书发行与网络营销

十、“文博或建筑”报考专业(职位)

房屋建筑工程

初审通过人员如符合新增专业报考职位要求的,如需改报,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行政中心542办公室进行申请更改;初审未通过人员可按调整后的专业进行改报。受理时间:2012213――215,逾期不再受理。

未涉及到上述所列专业的,按招聘简章规定,初审通过人员不得改报。

联系科室电话: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68881517

 

 

 

                                        苍南县人事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